3月24日下午,我院邀请广州广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合作硕士研究生导师冯清清律师,走进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与法律》课堂,在囊萤楼302会议室作题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权益”的实务讲座。本次讲座由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知识论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奇琦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法学院的部分硕博研究生参与本次学习。

讲座伊始,冯清清律师从日常消费与商业实践中的数据产品付费现象切入,让同学们直观感受数据已成为个人与机构共同关注的核心生产要素,数据权益的界定与保护成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核心法律议题。她以“淘宝生意参谋案”这一经典司法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数据产品的财产权益属性,详细拆解了数据权益保护的司法裁判逻辑。并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讲解了数据权益保护在实践中的四种模式——著作权保护模式、竞争法保护模式、商业秘密保护模式以及刑法保护模式。


随后,冯律师以“律师是靠出售时间换取费用的职业”之问为引,引导学生思考“AI工具对法律职业的挑战与机遇”。其深入阐述了文科研究生职业规划的本质是能力规划这一观点,着重讲解了持续学习能力、沟通共情能力和想象创作能力在职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针对持续学习与思考能力培养,冯律师展示了AI在法律实务中的全流程应用,并以“大众点评诉百度地图不正当竞争案”为例,引导同学们深入理解思考能力是人区别于AI工具的核心价值。针对沟通共情能力,冯律师基于相关业务案例,指出合伙人和普通律师的核心区别在于能够帮助客户舒缓情绪的共情能力,AI难以像人一样具备对真实世界的感知能力。针对想象创作能力,冯律师结合自身写作经验,鼓励同学们通过大量阅读输入沉淀专业认知,通过写作、宣讲、演讲等培养持续输出的习惯,锻炼深度思考的思维和心性。
讲座尾声,冯律师以漆器大师甘而可的匠人精神勉励同学们,在快速变化的人工智能时代,唯有保持学习、持续精进,才能在职业发展中赢得先机。在互动交流环节,在场师生围绕人工智能时代“AI合成生成数据的权益归属如何划分”“自动化劳动权益划分”“人类创作主体与AI数据来源的伦理关系”“人工智能是否具有主体性”等问题与冯律师展开探讨。冯清清律师对老师和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王奇琦副教授总结表示,冯清清律师的分享内容丰富、观点深刻,不仅为同学们揭示了数字时代职业发展的新趋势,还提供了极具实用性的能力提升方法。她提出未来将探索更多创新教学的形式,为人工智能时代下伦理和法律议题作出更好地回应。并鼓励同学们将思考、表达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融入日常学习中,积极应对未来挑战。

图文|翁佳怡
审核|王奇琦
责任编辑|林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