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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校内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1日 点击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校内审批流程

【注】

1.教职工因公出国手续说明

(1)出访时间小于等于3个月且出访性质为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访问考察、文体活动时必须持因公护照出访。OA报批手续须至少提前2个月进行。

(2)出访时间大于3个月或出访性质为合作研究、短期讲学、长期任教、进修学习时,自行办理因私护照出访。OA报批手续须至少提前2个星期进行。

2.教职工因公赴港澳手续说明

(1)出访时间小于等于28天且出访性质为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访问考察、文体活动时,必须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出访。OA报批手续须至少提前1个月进行。

(2)出访时间大于28天或出访性质为合作研究、短期讲学、长期任教、进修学习时,则自行办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出访。OA报批手续须至少提前2个星期进行。

3.教职工因公赴台湾手续说明

(1)依据相关外事规定,除非为台港澳籍或外籍的师生,否则任何教职工或学生都必须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因公签注赴台参加公务活动,严禁通过自由行等方式办理因公赴台手续。

(2)赴台参加普通学术交流、两岸三地会议、国际会议,原则上都必须至少提前40天OA报批。

 因公出国证件办理等其他事项可查询厦门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

     学院联系人:外事秘书刘玉敏老师,办公地点:囊萤楼217办公室 办公电话:0592-2186272

 附件1:出国(境)申请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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